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永昌县热电联供项目热源配套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永昌县热电联供项目热源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永电大道旁金昌发电公司一厂厂区内
建设单位: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永昌县热电联供项目热源配套工程,总投资约为5725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在建设单位一厂主厂房的扩建端东南侧,新建一座热网首站,占地面积约540㎡。采用集中布置的形式,全部设备均布置在首站内。设3台基本热网加热器、3台50%电动变频热网循环泵、3台容量50%的变频调速疏水泵、1台热网加热器事故疏水扩容器等主要设备。